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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帝都,走在大街上,到处都是抗震的宣传。
不由得难受。
在四川,说着自己是难民,但是真没有“难民”的感受。而这个城市,到处都在提醒着我,我,和他们,不同。
出巢了的小鸟。
不论自己以后在哪里,身份如何,故土,是镌刻进骨子里的。
无论自己以后是谁,过着什么样的生活,钱包里每月的进出是多少,我的故乡,永远是那座很小很小但是很秀丽很美的小城。
每天,路过一座白色的小石桥,上游的水很清很绿,两边垂柳抚岸。
就这样,看着河柳,绿了又黄,黄了又绿。
整整,十八年。
春天,一下起来就连绵半月的小雨,打湿了刚刚展开的绿叶,绿得逼人眼。
西山半山的桃花,盛开起来,灿烂得肆无忌惮,就像肆无忌惮的年少的自己。
还有金色的油菜花,跃动着活泼的黄。摘上几支,插讲台的玻璃瓶。就算是还裹着除了黑就是深蓝的冬装,每天黑天进校黑天出校地学习,那点惹眼的黄,仍然让人感觉得到,春天来了,生机和希望就在自己身边。
还有夏天,美得虚幻的晚霞,勾勒出群山的黛影。清澈河水里,游动着红色的小鱼。
还有秋天,蓝得如此纯净如此空灵的天。纯得,让人心都干净了。
以后,不管我会怎样,在别人眼里是怎样,永远,自己的心里,都有个影子。
黑色眼睛的野丫头,顶着柳枝做的花环,光着脚丫子,在树阴下,躺成“大”字睡觉。
耳边,只有蝉鸣。
有些朋友,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不留在成都,非要跑掉。
微笑。
成都不是我的故乡,更不是我的家。虽然都在一个省份。
成都的温吞,我不习惯。成都的街道,我很陌生。
我是在山下江边野出来的野孩子,不是平原温水煨出来的脂粉妹子。
成都,我真的很陌生。
很冷,很孤单。
来到帝都,并没有像有些人说我的,想要怎样怎样。我虽然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,但是不会热血沸腾好高骛远。
来这里,就是因为一个原因,很简单。
我喜欢这里,跟成都比。
毕竟是呆了四年的城市,相熟了些。
帝都的风,很冷,很硬,但我发现自己已经慢慢熟悉了,甚至有点喜欢上了。
冷硬,同时透彻。
要痛就痛,要爱就爱,要恨就恨。
我喜欢这样。
天生厌恶暧昧,甜腻,脂粉气。
还有,这里有些相熟的朋友。
反正都是流浪,和故土的地理距离,远与近,重要么?
反正都是看不到摸不到的。
反正都是,只在心里。
最重要的是,感受得到。
家,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,而是一种温暖的感觉。
心理上的归属感。
就像年年飞迁的候鸟,家不只是某个地点某棵树上的某个窝。
而是它们的整个生命过程。
那就是蓝天,飞翔,路途上的暂时居住点。
鸟,生来就是流浪的生灵,不论愿不愿意。
不论有多想留下来,从出生一直到死,都窝在一个可爱的小窝。
飞翔和流浪,那是命。
说是命运的垂青也好,诅咒也好,说是这种动物的天性也好,习性也好,总之,是要飞的。
为了南方的冬季和北方的夏季。
为了生存。
为了温暖。
没有流浪过的人,是不能理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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